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陕建理发〔2019〕26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荐陕西省燃气供热行业专家库
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促进我省城镇燃气供热行业健康发展,进一加强燃气供热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工作中的指导督查、技术咨询、业务评审及事故调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省厅将建立陕西省燃气供热行业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
1.参与我省城镇燃气供热管理有关政策及制度、规范标准的制订和研究;
2.参与我省城镇燃气供热发展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评审;
3.参与我省城镇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技术评议;
4.提供燃气供热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技术咨询、项目技术审查、安全管理,生产运行方面的技术支持;
5.参与我省城镇燃气供热安全运行检查和事故调查分析;
6.参与我省城镇燃气供热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专家由省厅在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荐人选中进行遴选。推荐人选为长期从事燃气供热相关管理、技术、设计、咨询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熟悉本行业基本情况,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认真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熟悉燃气供热工程技术、运行和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3.具有燃气供热及相关专业、城市建设管理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燃气供热管理、技术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
4.热心燃气供热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自愿参加我省城镇燃气供热方面有关活动,能够按时参加相关工作;
6.专家按照专业领域分设燃气管网输配、汽车加气站、液化气储配、燃气安全管理、燃气器具、供热运行管理、供热分户计量7个类别。
三、推荐方式及专家库建立程序
(一)推荐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专家候选人填写《陕西省燃气供热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并提供个人荣誉证书、学历、职称或专业水平证明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中心。退休人员可填写申请表,通过自我推荐方式上报。(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shaanxijskj.cn/)
(二)省厅将委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列入省专家库的人选,在省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专家库并颁发聘书。专家库专家三年为一届聘期,按照择优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9年8月28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三份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中心,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xsjskjfzzx@163.com。
联系人:雷桂梅 029-63918632
地 址:西安市新城广场陕西省人民政府大院(东院)一楼109室
邮 编:710006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4日